【产品说明】
流动资金贷款指乌鲁木齐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经常占用性或临时资金需求的贷款。
1.按期限可划分为:临时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等。
2.按使用方式可划分为:单笔贷款、循环贷款、备用贷款。备用贷款可采用循环提款方式,即一次性签订备用贷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贷款。
【产品特点】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属于授信额度内最普遍的产品之一,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适用客户】
借款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1.借款人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2.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借款人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借款人在乌鲁木齐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4.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借款人须经乌鲁木齐银行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乌鲁木齐银行会根据评审的需要不定期调整确定准入级别,该级别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7.符合乌鲁木齐银行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产品利率】
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产品年化利率。
【产品优势】
1.满足企业短期的资金融通需要,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连续进行。
2.平衡企业财务结构,借用外力实现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