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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2020年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20 作者:管理员

4月15日下午,我行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工监事沈琪主持。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永强,党委委员、副行长汪新枫,董事会秘书高诚,风险总监张绍军,首席信息官顾勇宝,行长助理张忠辉以及法律内控合规部、审计部、普惠金融部、金融市场部、授信审批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会上,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永强表示多年来监事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在各位监事的努力下本行“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高管层全权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全面完善,推动了全行经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乌鲁木齐银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潘辉就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监事会工作计划等方面做了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乌鲁木齐银行201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我行2019年度财务工作相关报告等32项议案。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和监事会各专门委员对我行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的监督评价意见议案,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银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等12项议案。

各位监事在会上分析问题、提示风险,为乌鲁木齐银行发展建言献策。监事会将继续围绕本行经营发展目标,积极履行监督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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